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公告称,中国证监会拟对新研股份及相关责任人的虚假陈述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权向新研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主张侵权赔偿。
索赔条件:
2016年4月19日当日及以后买入,2021年11月8日2023年7月13日以前买入方正电机股票,当日及以后卖出或至今仍然持有新研股份该公司股票并发生亏损的投资人可以向新研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索赔。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点击下方“点击报名”一键报名,收到报名信息后,我们将安排专业人员与您联系,您只要花费一天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准备好相关资料,其他工作全部交由我们团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