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联合)公告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决定对保利联合及相关责任人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权向保利联合及相关责任人员主张侵权赔偿。
索赔条件:
2020年4月28日当日及以后买入,2023年6月30日当日及以后卖出或至今仍然持有保利联合股票并发生亏损的投资者。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点击下方“点击报名”一键报名,收到报名信息后,我们将安排专业人员与您联系,您只要花费一天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准备好相关资料,其他工作全部交由我们团队处理。
注:
1、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并于同日公告披露上述事实;
2、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同日公告披露上述事实;
3、公司2024年1月16日公告称该公司于近日收到贵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